余氏、汪氏家厅
第五批浙江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余氏家厅位于汾口镇赤川口村,又名“象贤堂”,系明代(清重修)砖木结构建筑。明间正厅悬挂“象贤堂”匾,两次间分别悬挂永乐乙未年(1415)和隆庆戊辰年(1568)“进士”匾。天井呈长方形,长约7.90米,宽约4.40米,用大青石铺砌。
余氏家厅占地380平方米,呈长方形四合院落,东北、西南方向长,东南、西北方向短,由门厅(门楼)、正厅和天井三部分组成。坐东北朝西南,面宽五间14.80米,门厅进深5.75米。门厅分前后两半,筑成牌楼式样,重檐歇山顶,嫩戗(qiāng跄)发戗,额书“科甲传芳”四字。明间、次间各有大门出入,明间大门上方悬挂“祖孙进士”、“兄弟登科”匾额(万历二十八年制)。稍间筑有八字墙,与正厅相连成廊。装饰主要集中于明次间额枋上,各种人物,飞禽走兽,造型各异,雕琢精巧。铺间、柱头及转角处均有斗拱结构,但不承重,仅作装饰。余氏家厅建筑不仅具有徽派风格,同时也有较鲜明的地域特色。尤其是木雕和砖雕,精巧繁缛,鬼斧神工,表现出高超的艺术水平。对于研究我国明清时期南方民间建筑和农村宗族关系都具有相当价值。
汪氏家厅位于汾口镇汪家桥村,又名“孝友堂”,传为纪念明末进士汪乔年而建。
汪乔年,天启二年(1622)进士,授刑部主事。崇祯十四年(1641),李自成破河南,乔年被任命为兵部左侍郎,总督三边军务。次年二月,李自成大败明军,乔年被擒杀。
汪氏家厅占地约318平方米,四合院落,木构建筑。坐北朝南偏西38度,面宽五间14.57米,门厅进深5.03米,正厅进深9.08米,门厅牌楼式样,重檐歇山顶,额书“文武为宪”四字,上立“忠烈”木匾。明次间各有大门出入,次间大门已被封闭,稍间与正厅以廊相连。门厅上雕有各种人物、动物图案,造型生动,雕琢精巧。铺间、柱头及转角处均有斗拱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