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子祠
第六批浙江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据《陈氏宗谱》载,孝子祠为陈氏后裔为纪念十九世祖陈斗龙寻母救母事迹,明朝中叶敕封“孝子”而建。清康熙元年(1662)毁于火。康熙五十五年(1716)修建中堂,乾隆二十五年(1760)毁,咸丰庚午年(1870)重建。
孝子祠坐北朝南,占地741.37平方米。合院式,面阔五间,进深三进两天井,四廊厢。前厅五架梁,抬梁穿斗混合式。大门前设四脊卷棚顶前廊,前廊檐柱上扇形坐斗雕刻丰富。稍间,呈八字形墙体。设门枕石,抱箍石。中厅面阔五间,为五脊卷棚顶带前四脊卷棚顶,后双步廊,抬梁穿斗混合式,明间设堂壁,悬“孝子祠”匾。后厅为五架梁带前双步后单步廊。后天井与廊厢处从前厅至后厅上级台阶。青石构筑天井。三合土地坪。石板墙脚,八字墙脚石板雕刻如意纹。山墙为马头封火墙。
孝子祠布局规整规模较大,用材讲究,结构坚固,木雕石雕雕刻丰富,具有较高的文物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