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建筑群
第七批浙江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龙门建筑群由44幢文物单体构成,涵盖牌坊、祠堂、厅堂、民居、塔、桥、井等建筑类型,内容多样,形式丰富。
祠堂建筑院落格局和文物本体整体保存较为完整。二十座厅堂建筑原本多为两至三进天井院落,现部分格局尚较完整,部分仅存正厅。两座牌坊建筑主体倾圮,仅存牌楼门。十一处民居布局紧凑,基本环绕在宗祠为中心的厅堂四周,以两层木结构一进天井三合院落为主。两座石桥经过后期加固还在使用当中,基本面貌保存较好。四处古井至今均可使用,水质清冽,井壁牢固。龙门溪和龙门老街相交形成龙门镇中心十字,老街一直是镇上最繁华的地段,排水、铺装、两侧建筑立面等仍具有明清时期风貌。龙门溪边河埠头、踏步、河道两侧卵石壁等也保有较多的原状。
龙门建筑群以两座祠堂为中心,以上述文物本体所在区域为核心保护区,与其他文物建筑共同构成了龙门古镇,建筑年代跨越明、清、民国,是研究浙江古建筑演变的重要实物标本,具有较为系统的科学研究价值。此外,龙门建筑群建筑类型多样,时代延续绵长,木雕、砖雕、石雕丰富,楹联牌匾书法篆刻等装饰手法多样,艺术价值高。